时间: 2025-04-04 06:16:56 | 作者: 案例展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常建〔2008〕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市及市外在常施工的建筑业公司进行了年度信用考评,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本次共受理信用考评主项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企业936家,其中本市企业886家,市外企业50家,信用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共760家,其中: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351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409家。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优秀,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73家企业考评等级为良好。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57家企业考评等级为合格(见附件)。
对本次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均发放2021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各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应当退还这一些企业于2022年4月1日前上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符合我市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条件的建筑企业,不予发放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承接工程需办理单项《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
1.取得2021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自行打印本企业的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
2.各建筑业企业应重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企业除了对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基础信息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及时更新外,还应重视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人员和安全三类人员发生变动后的及时更新工作。确保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反映本企业真实、完整的信用信息,以免影响本企业正常的建筑生产经营活动。
3.各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应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一经发现企业有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建筑业企业的基础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及在本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农民工工资群访群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视情况取消企业的2021年度考评结果并撤回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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